**這些是勞動法令的問題,命理完全沒有處理能力。** 這一條的目的是把您導向正確的地方。
**加班費與工時**
– 《勞基法》對正常工時、延長工時上限、加班費倍率都有明確規定
– **出勤紀錄是關鍵證據**——雇主有保存義務,勞工也有權要求提供副本
– 自己保留紀錄(打卡截圖、通訊軟體的交辦時間)對後續爭議很有幫助
**育嬰留職停薪**
– 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符合年資條件者可申請,**雇主不得拒絕**
– 可請領**育嬰留職停薪津貼**(就業保險)
– **復職權受法律保障**,雇主不得因此不利處分
– 另有陪產檢及陪產假、家庭照顧假、產假等
**職場性騷擾**
**這一項我要說得特別清楚**:
1. **保留證據**:訊息、錄音(在台灣,對話當事人錄音合法)、日記式紀錄(時間、地點、內容、有無目擊者)
2. **向雇主申訴**:企業有防治與調查的法定義務
3. **若雇主未處理或處理不當**,可向**各縣市勞工局(處)**申訴
4. **性騷擾防治專線 113**
5. **可同時考慮法律途徑**——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諮詢
**這不是你的錯,也不需要為了「不想把事情鬧大」而忍耐。** 申訴管道存在就是為了被使用。
**被迫離職(非自願離職)**
– 若雇主以刁難、調職、減薪等方式逼退,**可能構成《勞基法》第 14 條的「被迫終止契約」**,勞工得請求資遣費並取得非自願離職證明
– **不要輕易簽署「自願離職」文件**——這會影響資遣費與失業給付的請領資格
– 有爭議時,向**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**(免費)
**共同的資源**:
– **各縣市勞工局(處)**:申訴、調解、諮詢
– **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1955**
– **法律扶助基金會**:符合資格者免費
– **就業服務站**:失業給付、職訓、再就業
**命理在職場議題上唯一合理的位置**:
幫助你理解**自己在職場中的傾向**(見「職涯·適合當主管還是走專業」「情境·職場排擠與難相處的上司」條),以及**大運流年的節奏**作為規劃參考。
**但當權益受損時,請走法律途徑,不要問命理。** 法律有時效,錯過就追不回來了。